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新修订的《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》(简称新标准),9月1日起,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将按照新标准执行!

与现行的2003版标准相比,新标准作了几方面的修订,下面就来具体说说和卡友们息息相关的那些新收费标准:

车辆类别方面

2003版:标准收费车型分为两大类“客车”和“货车”。

新标准:增加“专项作业车”大类,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、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。

这样划分较好解决目前各地对专项作业车辆分类的不明确、不统一和不合理的问题,减少了收费争议。


根据车型计费

2003版:货车按照核定的额定载质量进行车型分类。

新标准:各类货车均按照总轴数、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车型分类。

按车辆规格分类,与车辆对收费公路的损坏和占用相关程度高,更易实现收费费率的合理性。

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新标准: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改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.5吨。

这意味着,标准修订后,许多以前为2类货车的小型车也会被降为1类,降低了这类车辆的收费标准。

根据以往的收费标准,相同的一段高速公路,货车载重情况下高速费用明显高于空载时的费用,而新标准的好处在于:只要车型确定,空载还是满载收取的高速费完全一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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